天津劳务派遣 详解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优点和缺点--天津劳务派遣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-08-20

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,被国内许多企业广泛采用,其优点是可以节约成本、人事管理便捷、优化人才结构、赢得竞争优势、推动企业的发展。但是,随着劳动派遣用工在企业的大范围应用,其弊端也随之显现出来。那么,今天就由小编来和大家作一个详细的分析吧,下面来详解劳动派遣用工形式的优点和缺点。

劳动派遣一改过去人才的企业所有制,为用工单位提供了一种灵活、便捷的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用人机制。它不仅减少了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,而且为用工单 天津劳务派遣 位搭建了”集天下优才为我用”的平台,从而为用工单位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。这种用人方式尤其对新型的高科技最为有利。而且,对大型而言,只用不养,择优而用,可以使企业以最经济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制。劳务派遣实行了用、管分离,人、编(编制)分离,从制度上切断了员工与用工单位的依附关系,完全变成了。单位可以获得选人用人自主权,人才可以获得弹性化工作机会。


劳务派遣的优势在于从根本上改善用工 天津劳务派遣 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,实现企业用人而不管人。用工单位采用劳动派遣后,派遣机构承担了从人才招聘、筛选、签订劳动合同、缴纳保险、发放工资直到日常管理等所有原来由企业办理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,使用工单位彻底摆脱了烦琐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困扰,而且可以大幅压缩劳动人事管理部门,从而更适合企业的发展。

用工单位选择专业化的派遣机构,可以依托劳务派遣在劳动政策水平和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,随时对企业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,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在更加健全和完善,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用工单位违规操作和引发劳动争议的风险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一般仅适用于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,而不能成为常态的用工形式,否则劳动关系的基础将受到严重挑战,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。目前由于对劳动派遣的法律规定还不够完善,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,逃避劳动法的责任,任意使用派遣工,在一些长年稳定需求的工作岗位也使用劳动派遣工,使派遣用工适用的范围不断扩大。一些垄断性行业,如铁路、电信、邮政、银行等,把单位内部长期固定的正常劳动岗位,转为岗位。他们与劳务合作,岗位没有变化,劳动者还是那些劳动者,却被转变为由劳务派遣。


现实中,劳务派遣机构和组织可谓名目繁多,一些不当派遣也是各式各样。最典型的是隐名派遣和逆向派遣。所谓隐名派遣,是指从事派遣劳动者业务的机构将其真实业务隐匿于其他名称之下,例如人事代理、人事外包、人力咨询等。《劳动合同法》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。一些派遣机构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法定要求,便打着各种名目的幌子,行人才派遣之实。逆向派遣,是指劳动者原本为用人单位的员工,用人单位为规避责任,私下与派遣机构合谋,强迫劳动者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,在不离岗的情形下,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。劳动者迫于被辞退的压力,不得已而转变身份。这些不当派遣实际上是或者为了谋取私利,逃避法定义务而有意选择的结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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